最近广宁微帮收到不少微友求助,各大商家使用外置音响,长时间持续播放流行歌曲或者促销口号,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噪音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
面对商家外置音箱扰民的情况,
市民早已一肚子苦水。
来自微友求助原话截图
小编结语: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是被禁止的。在此劝导呼吁广大商家们:在做商业促销活动时,应尽量播放轻柔舒缓的音乐,或者转变经营思路,用其他文明有效的促销方式代替传统的吆喝式促销,应避免一切噪音扰民行为。也希望相关部门对此采取相关措施,给我们大广宁人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
温馨提示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者早晨6点钟以前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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