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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本专科阶段学生高发病教育部相关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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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

《指南》遵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版)》要求,结合近年工作实践经验和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技术指南,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版)》各项防控措施,附加相应表本卡册,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指南》要求在结核感染人群检测上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的论证使用,提升检测效果。在接触者筛查环节,做到“应查尽查”。满足预防性服药条件的感染者,做到“应服尽服”。《指南》全文共10章、27个附件。第一章“疫情特点和防控策略”,介绍了学生人群特点和学校肺结核疫情特点,提出了日常防控、散发疫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在内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第二章“机构职责”,详细描述了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和任务。第三章“学校常规预防控制措施”和第四章“疫情主动监测与信息反馈”均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日常防控措施,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结核病检查,师生健康教育和培训,聚集性场所通风换气、校园环境清扫保洁,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病例报告和疫情及舆情监测等,对中小学晨检、各类学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病例报告和转诊等的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特别提供了开展学校结核病舆情监测的方法和边界词,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及相关信息反馈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章至第八章分别为“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接触者检查”、“预防性治疗”和“感染控制”,提供了发生学校结核病疫情时的处置措施。第九章“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流程”,详细梳理了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后的处置流程和疫情报告要求,提供了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措施。第十章“督导与考核”,针对整个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明确提出了对各级各类相关机构的督导和考核要求。

《指南》适用于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供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教育行*部门、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从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使用。

重点内容:

《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表示,健康体检是早期主动发现肺结核患者的重要手段。《指南》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中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原则上在学生入校前完成,最晚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学校和体检机构共商确定。

其中,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的体检内容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问诊由学校校医、经过培训的老师或体检机构人员开展,对于低龄新生可询问其家长,记录询问结果。对于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学生,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放《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要求其到学校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TST(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测。对于高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内容为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TST检测;大学入学新生的体检内容则为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在新生入学时,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发放《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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